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娄底位于湖南中部,辖娄星区、冷水江市、涟源市、双峰县和新化县,总面积8117平方公里,人口400万。娄底历史悠久,人文荟萃,风光旖旎。市内有清代名臣曾国藩故居等人文景观和各类风景名胜旅游点70多处。湄江风景区、波月洞风景区、洛阳湾古建筑群、水府庙水库等旅游胜地各具特色、风光迷人。钟灵毓秀的娄底山水孕育了代代英才,清代中兴名臣曾国藩、晚清外交家曾纪泽、辛亥革命先驱陈天华、中共早期领导人蔡和森、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罗盛教等大批志士仁人,在娄底悠久历史长河中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光辉的篇章。娄底人杰地灵,文化丰厚。这里养育了被诸葛亮称为“社稷之器”的后蜀丞相蒋琬;十二岁就以诗名轰动京都、被宋皇帝誉为“京阙人家惊地动、湖南童子破天荒”的神童贺德英;元代曲坛大家冯子振;清代中兴大臣曾国藩;还有“湘学复兴大师”邓显鹤。特别是近代以来,谭人凤、陈天华、蔡和森、蔡畅、成仿吾、罗盛教等仁人志士不断涌现,给娄底这块土地增添了新的光彩。悠久的历史、独特的区位,孕育了这里多姿多彩的地方文化。梅山文化内蕴深厚,博大精深,是荆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;耕读文化提倡忠义传家、诗书济世,影响深远。